民法典法律知识

宣告失踪是否需要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2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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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失踪人到一定年限没有出现,其家属可以到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宣告失踪后失踪人再次出现也需要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失踪人的宣告,那么宣告失踪是否需要起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宣告失踪是否需要起诉

一、宣告失踪是否需要起诉

宣告失踪不需要起诉,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失踪人宣告失踪。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条件有:

(一)主体条件: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

(二)客体条件:

1、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

2、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

(三)形式条件。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申请。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法院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后,应当确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并由财产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清偿所欠税款、债务及应付的其他费用。

1、确定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法院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应当根据有利于保护失踪人财产的原则指定。没有上述代管人,或者他们无能力作代管人,或者不宜作代管人的,法院可以指定其他公民或者有关组织为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失踪的,其监护人即为财产代管人。

2、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这里的“其他费用",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和因代管财产所需的管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在诉讼中,失踪人的债权人将财产代管人作为被告,财产代管人也以原告的身份要求失踪人的债务人清偿债务。

此外,《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宣告失踪案件是非民事诉讼案件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宣告失踪案件是民事诉讼案件,但是是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适用特别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宣告失踪是否需要起诉的相关法律知识,宣告失踪是否需要起诉要看利害关系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只有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宣告了失踪,才能保护因为当事人失踪引起的会涉及到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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