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违约告知函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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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订立合同时一般会在合同内约定违约责任,只要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履行违约责任,而当事人可以向违约方发出告知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的责任,违约责任的履行可以由双方决定,那么违约告知函怎么写?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违约告知函怎么写

一、违约告知函怎么写

违约责任告知函范本

___公司:

XXXX律师事务所XX,接受___委托(下称委托人),就委托人与贵公司签订的___协议书善后处理一事,致函贵司如下:

贵司与委托人订立___协议书,说明贵司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贵司在发展委托人为加盟商时,隐瞒了贵司的实际情况,存在欺诈行为,致使委托人在错误的判断下与贵司订立协议。贵司在订立协议后,也未依法办理信息披露和备案手续。贵司的上述行为,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

请贵司在收函后___日内,将收取的XX保证金,以及从商品价款内收取的特许经营费用退还给委托人,并赔偿委托人的XX费、XX费等损失;或与委托人本人联系协商处理。逾期,本律师将依法起诉。

专此函达。谢谢!

致礼!

X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三、违约具备条件

1、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只有在存在违约事实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责任的客观要件。违约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拒绝履行。合同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又称毁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的情况;

(2)不完全履行,又称部分履行,指当事人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一部分,对其余部分不予履行;

(3)迟延履行,又称逾期履行,指当事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在合同未定期限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履行后,债务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也构成迟延履行;

(4)质量瑕疵,是指履行的合同标的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对质量瑕疵,权利人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不正确履行,是指合同义务人未按合同规定的履行方式履行义务。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当事人违约给对方造成了财产上的损害和其他不利的后果。从权利角度考虑,只要有违约行为,合同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其损失即已发生。在违约人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必考虑对方当事人是否真的受到损害及损害的大小;而在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则必须考虑当事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只限于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失,违约人自然没有赔偿的义务。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都应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违约告知函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违约告知函的内容在上述文章已经写明,违约的一方应当对对方进行损害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以挽救损失,但是违约责任的范围不能超越法律规定,若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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