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管辖地哪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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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交通事故是我们比较经常遇到的一些事情,如果说能够协商解决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事情比较严重的话,是不能够进行协商的,很可能会走诉讼程序,那么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管辖地哪里?下面就让我们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管辖地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

  1、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

  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

  三、有过刑事案件可以出境吗

  我国法律规定受到刑事处罚只要执行完毕就可以办理出国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 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 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法院起诉管辖地哪里、法院受理哪些交通事故诉讼等的相关的内容,相信应该也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帮助解决的话,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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