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居住权属于遗产继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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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子就是给人居住的,很多夫妻婚姻多年,为建设家庭做出很多努力,有的在离婚之后,房子分给另一方,是没有保障的,双方可以约定居住权,也就是离婚之后没有房产所有权的一方有居住权,那么,居住权属于遗产继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住权属于遗产继承吗

一、居住权属于遗产继承吗

居住权不属于遗产继承,居住权不能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第三百七十条

二、居住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居住权自合同签订后、登记时设立。

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尚未达到居住权设立的法律效果。只有当事人持居住权合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居住权才告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仅就住宅部分设立居住权的,不仅要在居住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并在不动产登记薄上明确记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子吗

居住权人是无权进行对房屋进行租赁收益的,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居住权属于遗产继承吗”等相关法律知识。显然居住权不能被继承,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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