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复保险合同名词解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27 09:04
人浏览
导读: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里,人们普遍处于一种亚健康的状态,保险因此在生活中的作用变得原来越重要了。那么复保险合同名词解释是什么意思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复保险合同名词解释

  一、复保险合同名词解释

  复保险合同又称重复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

  复保险的数个保险合同之保险标的及保险利益是同一的。如果保险标的不同,则不发生复保险的问题;如果保险标的相同而保险利益不同,也不构成复保险。复保险的投保人一般为同一人,如果其对同一标的有数个不同的保险利益,根据权利混同或吸收原则,仅能就较大一项的保险利益投保。

  二、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保险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有三种:

  (一)和解,当事人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二)调解,双方在村委会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具有同等效力。

  (三)仲裁和诉讼,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无法和解调解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约定提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注意的是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为了重复使用事先制定的,若保险合同内出现保险公司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那么该条款可能因是格式条款从而导致无效。

  三、保险合同成立后多久生效

  1、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成立时即是生效之时。

  2、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条件成就时生效。

  3、如果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时限的,合同成立时不生效,自约定期限届至时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复保险合同名词解释的相关知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