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建筑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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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包方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施工单位,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要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根据法律规定,施工合同要进行备案,不过合同签订了也有终止的情况,那么,建筑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建筑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关于合同法定解除条件的一般规定,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如何审查

1、对发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如,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2)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该项内容是发包方的义务,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就如实载明。

2、对承包方应审查的内容

(1)资质、资格情况:承包方是否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及相应资质,避免合同无效;

(2)施工能力:与资质也存在相关性,主要审查承包方是否超越资质签订合同,否则合同可能无效。另外承包方施工能力也关系到合同是否能够如期交付;

(3)社会信誉:主要考察企业的诚信和信誉;

(4)财务情况:关系到合同履行的效率,直接影响到发包方后期对业主的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的约定关系到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切身利益。严谨、规范、设计合理的合同不仅可以制约双方推进工程的进度,有效履行合同,还可以避免双方因瑕疵履行合同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所以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避免出现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三、建筑施工合同不备案有效吗

建设工程合同必须备案。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建筑施工合同未备案不一定就不生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建筑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等相关法律知识。签订施工合同一定要注意审查主体的资格,因为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能导致合同终止,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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