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添附物所有权归属与补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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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添附物举个简单的例子,就是装修公司装修结束后,公司取得的是装修价款的权利,而没有装修设施的所有权。那么,添附物所有权归属与补偿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添附物所有权归属与补偿

  一、添附物所有权归属与补偿

  一般情况下,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二、添附物的求偿权是什么

  以财产添附中的附合为例,不动产所有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主物的所有人取得财产(包括从物)的所有权,并非是无偿的,因添附丧失权利或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向取得添附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主物所有人求偿。

  求偿权就是请求补偿的权利,而不涉及物权。在目前我国物权法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已有明确约定,则一般按约定办理;若双方当事人事先并无明确约定,则只能由法官根据个案特点,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兼顾双方的利益,作具体适当的裁量。

  三、添附是什么意思

  添附作为取得所有权的基本方法之一,是一种基本的民事制度。添附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中所规定的取得财产权的重要的方法和制度。

  所谓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具有新物性质的物,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制度是各国物权法中的一项确认产权的重要规则,也是物权变动的一种重要规则。添附制度不能为侵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和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制度所替代,确认添附制度并完善添附规则,应当是我国民法典制订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添附物所有权归属与补偿的相关知识,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添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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