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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经营权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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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土地公有制,即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个体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对集体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承包的权利。那么土地流转经营权转包与转让的区别?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流转经营权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一、土地流转经营权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1、对承包方(流出方)的要求不同。转包对流出方没有特别规定,面转让要求流出方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2、转包限定受让方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转让只要求受让方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对是否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没有限制;

3、转让须经发包方同意才可进行,转包只需承包方与受让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

4、转包不改变承包方与发包方变有的承包关系,转让使原有的承包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产生新的承包关系。

二、土地流转后补偿款该归谁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接包人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我们通过这两个概念发现,这两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没有发生变更,还是转包人或者出租人,所以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应该这样分配。

三、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而且,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 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我国虽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农民对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进行使用和收益,也可以选择是否流转或者转让承包经营权。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土地流转经营权转包与转让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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