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纠纷可以保全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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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在诉讼离婚中,主要的纠纷点就是财产,以及抚养权等,因为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权利。离婚诉讼中,一方如果发现有不对劲的地方,可能会要申请财产保全。那么,离婚纠纷可以保全财产吗?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纠纷可以保全财产吗

一、离婚纠纷可以保全财产吗

离婚案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例如一方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时,另一方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例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万元,申请人就要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担保。此2万元即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与之相等值的固定资产。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时间起诉的,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以防止有关财产或标的物被处分或灭失的危险,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又提供了担保的,必须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离婚财产保全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纠纷可以保全财产吗”等相关法律知识。在一些离婚纠纷的案件中,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的,经过当事人自己提出来申请的,是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的申请的,但是一定要注意合乎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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