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赔偿谁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11 14:56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为依据,而该认定书由交警出具。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谁负责呢?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谁负责”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谁负责

     一、交通事故赔偿谁负责

  出了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中会划分各自责任。

  如果车主有购买交强险、三责险等险种,无责免赔。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如何划分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一至二人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参加调解。

  7、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发票、票据、评估说明等证明材料。

  8、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为30天。带齐各种票据、出院证明、身份证、伤残评定证等、严重致残的还加带家属情况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证明材料。

  9、死亡的,从确定办理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家属带齐各类票据、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家属供养情况、家庭成员等到证明材料。如若家属不能参加调解委托他人代理的、需出示委托代理的证明手续。

  10、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并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字据。

  11、调解期满、经二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或调解书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终结调解,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谁负责”相关方面的知识。事故赔偿看责任划分,有全责、无责,双方各承担百分之几责任的划分。如果还有不明白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帮助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