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调解书可不可以用来更改姓名与户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09 10:37
人浏览
导读:

在很多民事纠纷当中,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会组织调解工作,比如离婚案件,调解成功之后法院会出具一份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自己的姓名,我们是有自主权利的,那么,调解书可不可以用来更改姓名与户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调解书可不可以用来更改姓名与户主

一、调解书可不可以用来更改姓名与户主

这种情况不能改。《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父母离异孩子改名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对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受刑法处罚的人和正在劳教的人,一律不得更改姓名。请看下面生活中两则案例处理方法:

三、更改户主申请书怎么写

户主就是公安局发放的户口登记本上确认的本户籍主人,其余人员都以与户主的关系来确认身份。户主可以自主选择,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女方。

户主,指户籍上一家之主,户籍上一户的负责人;

在权利义务方面,户主和其他家庭成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只是在有其他公民拟迁入本户时,派出所需要户主出具同意迁入证明书。

申请

具申请人:****,民族,年龄,籍贯,住址,职业,身份证号

申请事由:请求***派出所给予更正我家户主一事

申请人家庭因原户主*****原因,导致我们家庭现在的户主不能胜任其家长一职,经我们家庭共同商议,由家庭成员****作为我们这家的户主,请求户籍管理机关给予更换户口簿,及时变更户主为感。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调解书可不可以用来更改姓名与户主”等相关法律知识。调解书不可以用来更改姓名与户主,如果要修改姓名,是公民的权利,需要有正当的理由,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