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处继承人都要去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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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产可以由继承人继承,而房产等遗产属于较大的财产,需要办理继承手续,在继承之前,要办理继承公证,确认继承人的真实、合法身份,否则被不法分子冒领了,那么,公证处继承人都要去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证处继承人都要去吗

一、公证处继承人都要去吗

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都要去。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1、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3、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5、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6、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一定要公证才有效吗

只要是你的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就有效。公证不是必经程序,不公证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公证遗嘱要变更撤消的,必须以公证形式。如果你不想公证,那么需要有两名以上无相互利害关系的人证明,但需注意遗嘱内容要合法,比如不要将家庭共有财产处理在内。但是如果你对遗嘱的形式内容要求不是很了解,经过公证的话比较保险和完备。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见证人需要几个人

遗嘱见证人所需要的人数跟遗嘱形式有关。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由其中一人代书。通过录音方法订立的遗嘱,或在危机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只规定了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写清楚订立的具体日期,都没有见证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证处继承人都要去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继承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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