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如何申请孩子探视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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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探望权是父母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父母离婚时,如果子女由一方抚养的,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行使探望权的,但探望权在一定的情形人中止行使,那么如何申请孩子探视权?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如何申请孩子探视权

一、如何申请孩子探视权

民法典规定,孩子探望权行使,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起诉探望权需要哪些证据

(一)如果是生父母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如果养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合法的收养证明,以证明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如果是继父母主张探望权的,则需要提交双方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的证据。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内容的话,发生纠纷以后,离婚协议就是很有利的证明。

(二)抚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一般而言,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探望权都会有明确的约定或规定,所以,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

探视权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子女拒绝探视的情况或者一方不让其探视孩子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应该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

(一)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

对于子女是受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或家人的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继续执行案件。此时法官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二)子女的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判断

根据子女的具体年龄和实际辨别能力,正确判断出子女拒绝自己父或母进行探视的真正原因,然后对症下药,依法处理。如果孩子有判断能力,就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不能强制执行。

(三)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

法官责令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配合法官对子女进行思想教育,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申请孩子探视权“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父母离婚后,子女探望权行使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向法院主张探望权,由法院判决。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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