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是不是集体所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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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宅基地基本上生活在农村的家庭都是有的,一个家庭一般就一宅基地,孩子长大结婚还在同村的可以申请第二块宅基地,宅基地的使用也是有法律规定的,不能够违法使用。宅基地是不是集体所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是不是集体所有

是的,宅基地是集体的。但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我国土地实行公有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权,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成员可以在农村集体规划的对应的土地上进行住宅房屋建设或者农业生产活动。

二、谁是宅基地使用权人

宅基地的使用人是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农村居民(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在以下情况可以获得确认登记:

(一)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

(二)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三)非农业户口居民(含户口迁出、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和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四)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三种:

(一)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二)行政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三)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宅基地是不是集体所有”等相关法律知识。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村民对于宅基地具有一定法律范围内的使用权,这也是不能被剥夺的,所以这还是要区分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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