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6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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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合同往往与债权债务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如果债务偿还出现问题,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那么,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都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

  一、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

  合同担保的五种类型是: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而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质押有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等。行使留置权无须签订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二、担保合同怎么写

  所谓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包括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三、担保合同的特征

  (一)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合同关系是一种主法律关系,为之而设立的担保关系是一种从法律关系。

  (二)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担保合同的补充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责任财产的补充,即担保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了某种权利义务关系,从而使保障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得以扩张,或使债权人就特定财产享有了优先权,增强了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可能性。

  2、效力的补充,即在主合同关系因适当履行而正常终止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并不实际履行。只有在主债务不履行时,担保合同中担保人的义务才履行,使主债权得以实现。

  (三)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担保的五种方式的相关知识,合同担保的五种类型分别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合同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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