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写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都在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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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们在进行遗嘱公证的时候,一般都是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进行办理的。那么,写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都在场?遗嘱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写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都在场

  遗嘱公证是必须要有第三方证明人,第三方证明人也就是公证处。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对于公民立遗嘱的情形,并不需要受益人在场。只要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出具遗嘱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二、遗嘱的生效要件

  (一)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三)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四)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五)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三、遗嘱在哪里公证

  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写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当事人都在场的相关知识,遗嘱公证必须要遗嘱继承人或者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时才可以进行,相关情况必须由当事人向公证部门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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