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25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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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基于传统的重男轻女的观念,一般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因此娘家的事情都与其无关了。但是随着观念的转变,我们已经抛弃了传统的观念而认为男女平等了。那么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一、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子女包括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非婚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一)如果出嫁的女儿没有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话,分配财产的时候可不可以不分或少分。

1、由于出嫁的女儿有可能忙着婆家的事情,或者是嫁出的太远没有办法照顾老人,或者说是干脆就不愿意照顾老人,那么这个时候子女是没有尽到对父母赡养的义务的,所以在父母死亡的时候可以对于这个女儿少分一些财产。

2、不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一点儿也不分的,除非老人们在生前到时候明确的留下了遗嘱,在遗嘱当中明确说明了,不给这个女儿分一点财产,那么此时也是可以出现的情况呢。

(二)如果女儿出嫁的时候,父母曾给了一大批的嫁妆的话,那么这个嫁妆可不可以充当死后的遗产呢?

在很多地方的习俗,女儿出嫁的时候都会给一定的嫁妆,这些嫁妆属于父母的赠与行为,在给出去了之后就是属于女儿自己的了,那么如果有了一大批嫁妆的话,再分拨财产的时候可不可以少分一些呢?其实在法律上是没有这种规定的,当时的赠与行为只是当时的事情,与之后的遗产继承不发生任何关系。

(三)如果遗产已经分割完毕多年之后,又回来请求重新分割遗产的话,应当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也是属于一个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时而已,只要按照诉讼期限就可以了,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中,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三年,也就是说如果三年之内请求重新分割的话,是可以重新分割的,如果三年之后,那么被请求的一方就产生了抗辩权。

二、继承权的含义

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继承权必需具备(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三、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继承权的转让问题:继承权是一种以身份关系为前提的财产性权利,基于其人身属性,继承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以上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女儿的孩子有继承权吗的法律知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否有继承权与性别无关,甚至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均平等的享有父母的继承权。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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