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1-21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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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委托合同就是委托人要求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来办理委托事物,而委托人要为此付出一定的报酬,这种合同通常建立在双方当事人一定的信任基础上。那么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吗?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吗

一、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吗

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三十四条 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九百三十五条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有哪些区别

(一)行纪合同的选用范围仅为贸易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适用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可以委托的事项。

(二)行纪人应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名义或者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如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则负有披露义务。

(三)行纪合同为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四)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应自行承担,而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有任意解除权,任意一方解除合同的,合同终止。除此之外,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都会导致委托合同的终止。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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