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质押方指哪一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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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关于质押的知识并不是所有人都了解,如果仅仅是指压着一个行为,很多人都知道,但有关这些相关名词的解释就不是每个人都了解了。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质押方指哪一方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质押方指哪一方

  一、质押方是什么意思

  质押方就是出质的一方,也就是提供质物的一方。

  二、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二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三、质押分类

  质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质权人对权利质押载明兑现日期或提货日期的各种票单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金或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向证券登记机构或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质押方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由文章不难得知质押方就是出质的一方,也就是提供质物的一方。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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