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概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12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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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这里所说的抵押权、质押权以及留置权都是属于担保物权的具体表现,我们可以通过了解三者的概念进行区分。那么,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概念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概念

  一、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概念

  (一)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其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设立抵押不必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债务人可以继续占有抵押物并取得使用收益;抵押权人仅就抵押物的价值使自己的债权获得担保。

  (二)质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将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给债权人占有的,作为债权担保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所得优先受偿的权利。根据合同占有担保财产债权人叫质权人,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叫出质人,担保财产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即出质人必须将出质财产转移给质权人直接占有。

  (三)留置权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在与该财产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债权人可对该财产予以扣留;超过法定期限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以留置财产折价受偿,或者以其拍卖、变卖的价款受偿的权利。

  二、担保物权有哪些担保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是指担保物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实行担保物权时,就担保物标的物价值优先受偿的债权范围。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所产生的费用等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实施。

  三、留置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一)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二)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四)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五)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概念的相关知识,抵押人、质权人还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核实准备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的纳税人是否有欠税,以便决定是否同意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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