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关系可以起诉解除吗
民法典规定,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想要知道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应先了解哪些情况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三、确定收养关系解除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二)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三)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四)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收养关系可以起诉解除吗“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事实收养关系由于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所以只能由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事实收养关系,解除事实收养关系后,不需要办理登记。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