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结婚证补办在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0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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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结婚证不小心遗失或是损毁是需要补办的,那么,结婚证补办在哪个部门?结婚证补办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不具备结婚的条件有哪些?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结婚证补办在哪个部门

  一、结婚证补办在哪个部门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二、结婚证补办需要的材料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结婚证补办在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如果您对此类问题还有疑问,或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都可以来法律快车平台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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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结婚证》

《户籍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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