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医疗损害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1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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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那么,医疗损害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是法律快车的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损害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损害三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损害的构成要件

  (一)存在医患关系

  患者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患者应提供挂号单、交费凭证、病历、出院证等单据证明与医院之间存在医患关系。

  (二)医方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包括:

  1、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诊疗活动;

  2、违反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实施医疗行为;

  3、未尽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注意义务;

  4、未尽法定告知义务及知情同意义务;

  5、未尽法定的病历管理义务;

  6、未尽使用合格医疗产品实施医疗活动的义务;

  7、未尽合理检查义务;

  8、未尽保护病人隐私义务。

  (三)医方的上述过错造成患者以下损害后果

  1、死亡。

  2、身体损害。

  身体损害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组成人的身体的躯干、肢、组织及器官受到损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发挥的。二是虽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体、器官受到损坏,但却致其功能出现障碍。如大脑受药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碍。

  3、、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是指医疗损害所导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情遭受创伤和痛苦。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依法对患者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四)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与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赔偿与医疗损害赔偿的区别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无论是法律适用、医疗鉴定,还是赔偿项目、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都具有很大不同。

  第一,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

  第二,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

  第三,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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