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5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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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存在一些虚假消息的传播,通常这些没有根据的言论可能会造成他人名声的下降。而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指的是一个人的名誉,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如果遇到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办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带你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

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办

  一、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办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侵犯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形式。侮辱是使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公民对上述权利,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对于侵害公民名誉权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受害人可要求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二、名誉权与荣誉权存在哪些区别

  1、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有的则不享有,它具有专属性。

  2、取得和丧失权利的方式不同。公民自从出生时起、法人自其成立时起就开始对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而荣誉权并不是公民一出生便能享有的权利,而必须是有了突出贡献被有关组织授予某种称号以后才能产生的一项权利。如果公民的荣誉称号被合法取消或剥夺,其荣誉权也就丧失了,但名誉权不会丧失。需要说明的是,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并不一定随着公民的死亡而必然丧失。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死者名誉权是可以得到保护的。

  三、侵犯名誉权怎么赔偿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另外,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造成较严重的后果的,可以予以赔偿。从受害人的谅解程度考虑。如果责令加害人承担非财产责任后,受害人能够谅解,就说明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已经平复,可以不予以赔偿。从加害人认错态度考虑。如果受害人谅解而加害人仍不认识错误,则不能因为受害人精神创伤的平复而对违法行为不予以制裁,仍应责令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公民乃至法人都享有一定的名誉权,当他们的名誉权受到侵犯时可以要求让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名誉权受到侵犯怎么办的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疑惑,欢迎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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