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书面声明什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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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实生活中当自己的亲人去世了还没有来得及立遗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留下来的财产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分配。但有时候一些人不愿意接受遗产所得,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声明放弃继承吗?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相关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书面声明什么写的法律知识吧。

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书面声明什么写

  一、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书面声明什么写

  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 住址:

  被继承人于 年 月 日在 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有如下遗产:位于株洲市XXXXXXX房产的全部产权。我是被继承人的母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地点:

  年 月 日

  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从上面的几点情况来看,当事人如果想要放弃遗产继承权,需要对外发表一个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子女放弃继承遗产书面声明什么写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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