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公正后有盖章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7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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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遗嘱,想对遗嘱进行公证,那么遗嘱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后,会有公证处的盖章吗?公证的效力又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对于继承权还有哪些规定呢?以下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遗嘱公正后有盖章吗的相关内容。

遗嘱公正后有盖章吗

  一、遗嘱公正后有盖章吗

  遗嘱在公证处进行公证以后,会盖有公证处的公证章。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二)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三)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三、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一)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二)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三)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有关遗嘱公正后有盖章吗、什么是公证以及公证的效力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对于遗嘱去公证处进行公证,都会有公证处的钢印盖章等。以上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或者疑问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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