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1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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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现实的生活中,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的签订是非常常见的。那么,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具体有什么区别呢?以及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

一、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

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都是一样的性质,都属于买卖。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转让协议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二、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是依法签署的转让协议法律效力当然是完整具备的,自协议成立时生效。否则需要看转让的标的以及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是否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

转让协议法律效力不具备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

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对其代理权进行审查。

对于对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人员代表其单位订立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范围、授权期限、介绍信的真实性,对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如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才能避免无权代理的情形。

3、防范合同恶意履行。

合同恶意履行的情况比较复杂,但在订立合同时如能进行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大的减少合同风险。对对方资信有质疑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保留相关证据,出现纠纷时,积极行使诉权通过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蒙受损失。

4、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

尽管我国允许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各种形式,但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双方责任,容易被人利用进行欺诈。因此,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布有标准的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交易情况可以适当调整合同部分条款内容,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果有疑问的还可以咨询有经验的专业律师或工商局。保证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买卖合同是财产流转的基本法律形式,它为商品社会的最基本行为——买卖,披上了法律的外衣,确立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了买卖这种市场行为,使其规范化,降低了社会交易成本。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的法律知识。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的性质其实都是一样的,它们的区别并不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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