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女方要打掉孩子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6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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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比起未婚先孕,更痛苦的就是结婚怀孕了却要离婚,如果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否能把孩子给流产,法律有没有对于这个孩子的归属有特别的规定,那么离婚女方要打掉孩子怎么办?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女方要打掉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女方要打掉孩子怎么办

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国家实行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发展母婴保健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二、没有结婚生孩子合法吗

可以生但是不合法,由于孩子是非婚生的,他们在申报子女账户时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没有结婚证孩子会判给谁

未结婚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一样享有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女方要打掉孩子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否能把孩子给流产,法律有没有对于孩子的归属有特别的规定,法律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生育的权利,也有生育子女的自由。关于要离婚了打掉孩子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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