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可否再解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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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能约束对方按规定好好的履行合同的内容。那么,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可否再解除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可否再解除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可否再解除

一、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可否再解除

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已经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全部完成,不用再进行解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这从合同解除的定义也可以得出,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而规定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同样也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从这两款规定不难看出,合同解除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均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上一位阶的概念,包括了合同解除、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以及其他情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又称履行完毕,是指合同中的债务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得到了完全履行,满足了债权人的债权,合同目的得以实现。对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不需要通过合同的解除再对其权利义务终止一次。

二、什么是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解除的目的在于消灭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终止无法或者不适宜继续履行的合同,根据履行情况及合同性质的不同而产生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法律效果。合同解除必须要有解除事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的协议解除,第二款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符合这些规定,当事人即可解除合同。

、债务人能否提前履行债务

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对于前者,债权人不得随意请求履行,但债务人可以抛弃其期限利益,在约定的履行期限之前做出履行。对于第二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在履行期限前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他于期限前受领给付。对于第三种情况,债务人无权强行要求债权人于期限前受领,同时债权人也不得请求债务人在期限前履行。

也就是说,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履行要看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损于债权人的利益。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在当地的社会现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关于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的话,还可以继续的履行合同,也就是按照原来合同当中所规定的条件来履行相对应的一些义务,这是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文规定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可否再解除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是已经终止了的,不需要再进行解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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