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是除斥期间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07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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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现实的生活中人身伤害这个词的概念,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说是不陌生的。那么,人身损害是除斥期间吗?以及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人身损害是除斥期间吗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人身损害是除斥期间吗

一、人身损害是除斥期间吗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止的;诉讼时效的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行将届满时(最后六个月内),权利人因特定事由而无法行使其权利,诉讼时效不得完成,须待该事由结束后再经过一定期间(六个月)方可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在诉讼中的胜诉权的法律制度。除斥期间为法定的权利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经过而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产品质量法第45条第2款规定之10年期间。

2、构成要件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20年期间,既非诉讼时效期间,又非除斥期间,而是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

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

7、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

8、诉讼时效经过后,请求权依然存在。

9、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

、除斥期间一般多久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故而,民法典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人身损害是除斥期间吗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通过上述的相关内容,我们知道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需要我们仔细把握。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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