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3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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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政府对宅基地的征收一般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但是也存在钉子户由于补偿费太少或其他原因不愿意搬迁的,管理部门就会对此进行一系列协商活动。那么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对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宅基地属于农用地以外的土地,因此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国家征收宅基地的流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征收是应该做什么

(一)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效力在民法典其实是有规定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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