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上交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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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间选择了起诉离婚,就难免要争执,也就需要提供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材料,这些都是法官在判决时候的考虑因素。所以,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上交什么材料?什么条件下可以一审判决离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上交什么材料

一、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上交什么材料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一)起草起诉状;

(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拖欠抚养费如何起诉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三、如何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上交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等,等待法院的审核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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