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离婚二次起诉时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4 10:58
人浏览
导读:

司法实践中,有很多夫妻诉讼离婚并不是一次性就能够判离的。尤其是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有的夫妻多次诉讼后还是不会判离。那么,民法典离婚二次起诉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离婚二次起诉时间

  一、民法典离婚二次起诉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由此可见,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的时间既不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中法院盖章的时间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时开始计算,而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为此,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从当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过15日,在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生效,然后再过六个月。一般情况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确切的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以法院电脑系统记录的生效时间再过六个月计算。

  二、第二次起诉就一定能离婚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依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

  三、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不同意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还是不同意的话,是需要提供更充足的证据,证据双方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或者其他法定判决离婚的证据。采取诉讼离婚的目的,就是在对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实现由法院判决离婚的目的,而不是通过起诉离婚迫使对方同意离婚。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法典离婚二次起诉时间的相关知识,第二次起诉离婚时间应该自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后过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