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0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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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谈到生育险应该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说到其报销流程应该有很多人就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其有哪些材料需要准备,那么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生育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一)准生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孩子出生证明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三)从医院出院记录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四)在医院住院时的发票,原件以及复印件;

(五)医院所开具的请假证明以及生育报销表格。

分娩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时候,用人单位已经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并且连续足额缴纳满12个月,保证分娩当月参与生育保险的才能满足报销的条件。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三、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申报治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或者参保职工持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业务。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办结符合政策规定的,即时办结,出具结算单,基金处予以拨付。

四、生育保险报销的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一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各项:

(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生育的人员有生育行为,那么就可以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生产过后还可以领取生育的津贴,流产的人员也是可以获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但是需要孕期的时间要求。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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