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委托人签字的合同需要负责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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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虽然有些事项自己不能办理的,委托他人办理,是需要有委托合同的,委托人也会在上面签字,如果签字生效后发生了一些纠纷的,委托人签字的合同需要负责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人签字的合同需要负责吗

一、委托人签字的合同需要负责吗

如果你是在代理权限内签订合同的,则应由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你不承担责任。

如果你是在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则由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你不承担责任;未经追认的,则应由你承担民事责任。

只要代理人没有超出代理权限,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如和客户签订合同超出委托代理的范围,那就需要承担该合同造成的所以不良后果。

二、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这种情况,可以事后追认。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当事人不认可,则协议无效。 当然,如果代写人有表见代理的情节,则合同还是有效的。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三、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委托人签字的合同需要负责吗”等相关法律知识。一般委托人根据委托事项来看,是要对委托的一些问题负责的,主要是看合同签订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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