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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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代社会的婚姻往往伴随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到了离婚的时候,人性中的恶可能会被激发出来。以至于现在离婚用诉讼方式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公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感情破裂因素有哪些

(一)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脾气、性格、爱好及生活习惯等格格不入。无没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二)被告脾气暴躁,经常因家庭琐事对原告恶言恶语、拳打脚踢,使原告精神上、心灵上长期受到打击及折磨,家庭暴力让彼此积怨,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三)被告赌博上瘾,经常成天成夜泡在赌场不回家,家里的财物以被他挥霍一空。

(四)更令原告伤心的是被告还在外拈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让原告真正对家庭婚姻生活感到绝望。后经我多次苦心规劝,多方调解,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五)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生活,已经达到年之久, 双方不尽忠诚、同居、抚养等夫妻义务,在生活上各在独立互不参与,经济上分开,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

三、起诉离婚打官司的时间成本

离婚所花时间因案或离婚方式而异。协议离婚在证照、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也许不到一小时就能搞定。如果诉讼离婚或先谈判、后诉讼离婚,时间就难以确定。一般而言,如果与对方协商不成,而后找律师与对方协商,长济律师安排的时间一般会在二周左右。在此时间内,如果谈判没有进展,律师会建议到法院立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国内离婚案件一般为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如果一审一方坚决反对离婚,法院调解无效,一般会在很短的时间出判决。如果是涉外婚姻,或是标的额较大、或是案件相对复杂的CASE,法院可能会采用普通程序审理,审限为六个月。如果一审法院没有判离,六个月后再起诉,时间又要重新计算一回。诉讼期间,评估和鉴定所需时间都不包括在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公诉离婚想要能够胜诉,做好离婚诉讼的心理建设,以及完备的材料肯定能更有信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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