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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宅基地的面积是如何算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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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凡事农村村民一户也都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其宅基地的面积也都是不得超过规定的一个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那么楼房宅基地的面积是如何算的?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楼房宅基地的面积是如何算的

一、楼房宅基地的面积是如何算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楼房宅基地面积具有以下的计算标准: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3、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宅基地的取得使用、转让应当遵循下列条款: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三)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宅基地审批手续。

(四)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后果

(一)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二)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楼房宅基地的面积是如何算的“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简而言之楼房宅基地面积的计算主要依据其所在农村地区的根底面积以及其次集体所在位置的土地类型。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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