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0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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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很多时候在离婚后孩子交由女方抚养的情况下大多会改名字,离婚后女方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如女方再婚的话,会打算将所带的孩子改成再婚父亲的姓,不再用原来生父的姓。那么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二、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三、孩子改名字需得双方同意吗

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材料“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如果父母双方离婚是需要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才能对孩子进行改名,如果只是单方面同意是不能改名的,也是缺少法律依据的,具体的案例您可以通过上文了解。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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