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时车辆会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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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车辆在法律上属于特殊的动产,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它也是价值不菲的财产形式。除了车辆本身,车牌也存在一定的价值。那么离婚时车辆会怎么判?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时车辆会怎么判

一、离婚时车辆会怎么判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

(一)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但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三)如果结婚后,娘家给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属于娘家赠与给女儿夫妻两个人的。 除非娘家在赠与时明确是赠与女儿一个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如何执行

离婚后财产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内容进行分割,如果对方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请求财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出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或者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形,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时车辆会怎么判“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是婚前财产的则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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