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变更原合同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3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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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商业活动中的合同,具体的合作事项非常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履行合同过程中,会有合同变更的情况,有的变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也有需要变更原合同的,那么,变更原合同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变更原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变更原合同是什么意思

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进行相应改变,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合同变更。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较为简单,仅两个条款,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虽然仅两个条款,但是合同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合同的履行和企业利益却具有很大关系。

二、合同变更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当事人主要因下列原因可以变更合同:

1、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而变更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约定的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至于不可抗力造成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则应当解除合同,而不是变更合同。

2、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3、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

因当事人违约而变更合同的,实际上是赋予了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以变更合同的请求权。这里所说的违约,是指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因订立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变更

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以变更:(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5)一方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上述合同违反了《民法典》确定的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与受损的当事人真实意思相违背,因此,需要变更,法律赋予该当事人变更请求权是应该的。

5、因当事人自愿而变更合同

这里所说的当事人自愿,是指在上述四种原因之外,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双方由于其他原因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变更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只要是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他人损失的,均可基于法律规定免于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均要求所发生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故二者的“情势”常发生重合,但二者仍有区别:

1、客观表现不同

不可抗力表现为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旱灾等(自然灾害),也包括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暴动等;情势变更表现为意外事件、社会经济形势的急剧变化、物价飞涨、货币严重贬值、金融危机和国家政策的转变等事由。

2、适用范围不同

不可抗力为法定免责事由,适用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情势变更仅在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过程中,适用免除合同责任。

3、造成的后果不同

有些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是绝对不能克服的;情势变更可以相对克服,只是这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不利于债务人。

4、免责程度不同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一方当事人当然免于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即使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当然免除该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当事人享有的权利性质不同

在不可抗力下,当事人享有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形成权,只要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履行了附随义务,即可发生法律上的后果,无须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情势变更情形下的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须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变更原合同是什么意思”等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意愿变更合同,体现了合同中的自由原则,当事人的意志自由,一般法定原因变更的并不多,多数情况下是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所致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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