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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31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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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农村承包土地的人,都会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但是如果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不小心丢失了,具体应该怎么办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怎么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怎么办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怎么

还是和之前的手续一样进行补办,盖当地人民政府的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采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证发证机关是哪个

其发证机关是: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由农业部监制、省人民政府印制、县级人民政府颁发,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不容置疑。)

“变更”:是指承包户之间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因其它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或者部分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丧失的;或者错误填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要变更登记的。

变更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承包方填写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持二轮延包合同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村委会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四)(发包方)证明材料,主要是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五)承包方将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报送乡(镇)经管站审核。经审核后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

(六)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变更登记”书面申请(后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和承包户交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由市农业局经管站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在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在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增减变动栏目填写增减变动地块名称及面积,并在证书上注明“变更”的字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家庭承包经营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三)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怎么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丢失了,还是和之前的手续一样进行补办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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