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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普通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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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到法院起诉离婚就会引起一个法定的离婚程序,离婚程序既可以适用简单程序又可以适用普通程序,那么离婚时的普通程序是什么?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时的普通程序是什么

一、离婚时的普通程序是什么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

(二)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

(三)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

(四)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到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简易程序怎样转换成普通程序

在诉讼的过程,双方也可通过自行协商或者通过朋友、家人的劝解,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从而撤诉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关于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的转换,《民事诉讼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第26条则规定:“审判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的,应当在审限届满前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离婚普通程序多久能判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最迟在要受理案件6个月内进行判决。如果情况特殊可能需要延长一个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时的普通程序是什么“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普通程序,就是适用法庭审理一般程序的程序,也就是说,法庭一般怎么审就要按照这个步骤一步一步进行,审理过程相对完整,当然相应的耗时也会更多。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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