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解除通知异议期如何约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9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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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具备合同解除的条件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那么,在合同解除通知异议期间具体应该如何约定呢?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解除通知异议期如何约定这一问题的相关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解除通知异议期如何约定

一、合同解除通知异议期如何约定

当事人对合同解除或债务抵销有异议,但在约定的或法定三个月异议期经过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

(一)协议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三)法定解除

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

(四)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约定为一方或双方保留解除权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权的合意,称之为解约条款。解除权可以保留给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给当事人双方。保留解除权,可以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在以后另订立保留解除权的合同。

三、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解除通知异议期如何约定这一问题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合同解除有意见的,在约定的三个月异议期经过后才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非常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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