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材料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1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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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并不是所有婚姻都能一帆风顺走到最后,也有很多夫妻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以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那么需要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又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解答离婚材料注意什么的问题。

离婚材料注意什么

一、离婚材料注意什么

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结婚证;

(二)户口本;

(三)身份证;

(四)离婚协议书;

(五)二寸二张照片。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一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已迁入新的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户口不在广东,如果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最好能提前打个电话问一下,防止白跑一趟。可致电当地114, 询问一下办公时间和办公地址。

二、离婚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解除婚姻关系以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不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后请求“离婚”的,不按离婚处理。

(二)解除婚姻关系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体现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只能当事人本人进行。但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的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三)解除婚姻关系应当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和程序。婚姻当事人之间自行达成的离婚协议,或者在婚姻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村民)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的离婚协议,都不产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否则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

(四)解除婚姻关系将产生一系列离婚的法律后果。婚姻关系终止将引起夫妻人身关系消灭、共有财产清算、子女抚养方式变更、共同债务清偿等一系列后果。

三、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照片、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等,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材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离婚材料注意什么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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