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复印婚姻档案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02 17:01
人浏览
导读:

要求离婚的人越来越多,通常能够进行协商的,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拿到离婚证就可以,如果不能协商的,只能诉讼,那就要准备很多材料了,那么,离婚复印婚姻档案需要什么材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复印婚姻档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复印婚姻档案需要什么材料

(一)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二)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三)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四)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五)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六)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七)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八)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九)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诉讼代理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有什么误区

第一大误区就是谁先提离婚谁被动,尤其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吃亏,但实际法官判案也是依据证据、调查事实和双方的感情状况,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平的裁判;

第二个误区是分居两年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了,离婚目前有两种途径一种通过协议离婚,另一种通过诉讼的方式,并不存在分居两年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一说。

第三个误区是女性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费,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第四个误区是离婚既然孩子判归你,就跟我没有任何关系了。实际上离婚解除的是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无法解除的,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个误区是只要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对方就净身出户;实际上,婚外情只能说明一方有过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能会少分,而并不存在净身出户之说。

三、离婚诉讼找律师有什么优势

(一)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你

既然协商不成,走到诉讼离婚这一步,首先就得掌握婚姻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法院判决的依据,也是调解阶段决定谈判策略的基础。了解法律规定,才能做出预判,才能大致了解哪些自己的法定权益,哪些是可以争取的利益,了解对方的要求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过分的无理要求。

一些争议不大的简单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自己通过自学、咨询律师加以掌握。

但如果涉及到一些专业、复杂的法律问题,自己“临时抱佛脚”恐怕就来不及了。比如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的区分问题、婚前财产婚后转化问题、婚前财产的增值与用婚前财产的投资收益的区别问题、对方经商的是否通过公司转移财产问题、忠诚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问题等等,这是在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之间都有不同理解和争论的问题,当事人个人往往掌握不了。

对一些文化较低、没有学习习惯的当事人来说,有时最基本的法律规定都不知道、看不懂或误解。连这都不知道,怎么能靠自己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专业人士看来,真有“盲人瞎马、夜半临深渊”之感。

而请了律师,就不会方面的担心。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你分析有关事实、提供法律建议、制订调解中的策略方案等。在争议案件中,可以运用法律理论知识和了解到的司法实践,从对当事人有利的角度提供分析和法律意见,反驳对方的观点,争取法官的支持。

(二)用丰富的经验帮助你

从小在政治课上学到,“量变带来质变”;看看体育比赛,解说员总强调新手缺乏经验是个弱点。是的,有些事情,必须通过一定的量,才能更好的掌握其本质。

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来说,十有八九是第一次碰到,不会有什么经验。而对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总有一点迷茫和焦虑感。但对把这个当职业的律师来说,就有很多参与离婚案件的经验。

当事人就好像汽车拉力赛中的赛车手,毕竟离婚是他自己的事,最终要自己决定,但律师就像是一个熟悉地图的领航员,能帮你指引方向、避开歧路、不走弯路。

而离婚案件都有调解阶段,有经验的律师能掌握好当事人和对方的心理,帮助当事人制订好的谈判策略,争取更多的利益。

(三)在取证方面帮助你

打官司某种意义上也是打证据。而在家庭财产、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方面,取证都有一定的难度。这些财产上哪儿查?什么算是隐匿转移、而不是别人的财产?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有婚外情?用什么方式取的证才是有效的?录音证据法院能认可吗?这些问题,既需要法律知识,也需要实务经验。请个律师,可以事半功倍。

(四)在调解阶段帮助你

离婚案件都要经过调解阶段。但当事人自己谈判,却常受到情绪的影响,走入两个“误区”。一是不争馒头争口气,对方想离,我就不离,对方要孩子,我也一定要。将这作为对对方的惩罚,以安慰自己情感上的伤痛。而不能理性的分析情况,并争取最大的利益。要知道,再强烈的感情,再大的伤害伤痛,都会有随着时间变淡的一天,到那时往往会后悔当时没有多争取经济上的利益。

二是不能摆脱固有的“弱势”地位,缺乏对等的谈判能力。夫妻相处多年,往往已经形成了固定的相处模式,不是“西风压倒东风,就是东风压倒西风”,一方在主导性的地位,另一方迁就、跟随。而到了对簿公堂离婚的时候,往往也不能改变这种模式,一方因心理弱势,常常做不到对等谈判、据理力争,而是有意无意的放弃了自己的利益。

而律师作为一个“第三者”,不会受情绪的困扰。而能从理性出发,相对客观地帮助你争取想要的结果,或者争取更多经济利益。而理性的语言,也不容易再引起对方的“反扑”,带来恶性循环。律师的介入,能摆脱情绪问题,做到与对方的平等、理智的沟通和协商。

(五)帮助处理程序,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律师能够帮助你处理程序上的琐碎事务,比如起草法律文书、办理立案手续,与法官沟通、代为领取判决文书等。律师对程序较为熟悉,效率要比当事人高得多。

这就像家家会做饭,街上家常饭馆还那么多一个道理。不是当事人自己做不到,而是花钱买方便。

(六)情感上的支持和安慰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无论是原告或被告,常常在情感上倍受折磨,有强烈的倾诉感。虽然都有亲朋好友,但有时越是亲戚朋友,隐私的话题越不想“倾囊而出”;越是父母,越不想让他们担心;而知心好友不见得人人有,有的也不见得别人时时有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复印婚姻档案需要什么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离婚诉讼需要准备很多材料,对离婚案件当事人来说,十有八九是第一次碰到,不会有什么经验,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