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人去世遗嘱怎么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31 11:20
人浏览
导读:

有的人在生前写了遗嘱,但是还没有去办理公证就可以去世了,是否可以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办理,有什么要求。因此接下来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嘱人去世遗嘱怎么公证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遗嘱人去世遗嘱怎么公证

遗嘱人去世遗嘱怎么公证

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一方到场,公证员须对遗嘱内容以及是否自愿等情况真实性进行核实。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录像。 立遗嘱人死亡的这种情况无法办理遗嘱公证,不过如果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应当属于有效。公证后的遗嘱只是在效力层级上最高,但并非遗嘱都需公证才能生效。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自己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民法典如何规定继承关系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权,而继承关系中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遗产继承公证要求遗嘱人去公证处做公证或者公证处的人员到遗嘱人的住处进行公证,遗嘱人死亡是不能办理公证的。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嘱人去世遗嘱怎么公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点赞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