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异地起诉离婚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6-02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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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男女感情实在不能继续的时候,是会走到离婚这一步的,但离婚的方式能协议离婚是很好的,不过诉讼离婚也是可以的。如果起诉离婚的人不是在本地是不是也可以呢?异地起诉离婚材料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异地起诉离婚材料

一、异地起诉离婚材料

(一)起诉书两份;

(二)结婚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五)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六)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七)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八)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九)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十)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十一)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比如医院病例、居委会或110出警记录、邻居证言、录音录像、短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三、诉讼离婚的费用由谁出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异地起诉离婚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异地起诉离婚的材料包括双方的一些证明证件,以及感情有问题的一些证据等,给法院作参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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