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怎么去公证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三、公证的证据保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该条非常明确地将公证界定为“证明活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11条的规定,证据保全为公证的事项之一。从法条语义解释的角度,将这两条规定联系起来,自然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关对证据保全这类特定行为的证明活动。也就是说,证据保全是公证机构证明活动的对象或客体,作为证明对象或客体的证据保全行为是当事人或申请人实施的,而非公证机构,这一点应当特别注意。但是,按照中国公证员协会的规范性文件——《指导意见(修订)》的表述,保全证据公证在内涵上就有所不同了。
遗嘱公证的程序和其他事项公证程序是一样的,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当地公证处并且提交必要材料,由公证处审查核实后出具公证书。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遗嘱怎么去公证的详细知识。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