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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二轮土地承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26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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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众所周知我国采用土地公有制度,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不能被个人私有。在农村的农民一般享有集体分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对土地进行承包使用。那么什么叫二轮土地承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叫二轮土地承包

一、什么叫二轮土地承包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地方签订了较为完善的承包合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地承包期真正达到15年的比较少。1993年,针对一些较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地方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的实际情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时提出:“为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农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产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 变”。此后,全国各地农村陆续开展了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第二轮土地承包”。 截至1999年底,全国已有94%左右的村组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绝大多数地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合同签发到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土地承包经营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收益应归承包人所有。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二)承包人的义务

妥善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不仅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盖房、建窑、建坟,不准进行掠夺性经营;而且还要求承包人根据土地的条件,合理使用,保存、改良土地,提高地力。承包人应依承包合同规定的数额向集体组织交付承包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收益。承包人应独立承担风险。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除了发生不可抗力承包人承担的交付约定数额的承包收益的义务可以减免外,对于在生产经营中的其他各种风险概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承包人应当接受集体组织对于其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监督、干涉。如承包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三)发包人权利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上是与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故只简单列举,不再赘述。

发包人的权利,主要是向承包人收取依承包合同规定数额的承包收益,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包人的义务,在于交付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给承包人,提供集体组织的农林设施给承包人使用,不得随意干涉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土地承包应当遵守什么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是从1997年开始的,一直到2027年的,而最新的第十九大后,将第二轮的土地承包期限向后延长了30年的时间,这种做法的好处,就是将土地分配的流动性不稳定性降了下来,这样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时候,更有利于整体经济的提升。

村组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是为了绝大多数地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承包合同签发到户。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收集的关于什么叫二轮土地承包的相关知识,如您还有疑惑,请咨询法律快车平台的律师,他们会为您给出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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