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2-26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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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违约就是违反约定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破坏了双方的信任基础,导致一方或者双方受到损害,那么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是怎样的?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是怎样的

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一)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一时履行不能,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民法典规定。

(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民法典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一时履行不能,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履行不能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二、违约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有违约行为;免责事由。前者称为违约责任的积极要件,后者称为违约责任的消极要件。此处仅讨论其积极要件,即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说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归责原则的不同存在有不同的学说。

第一种学说,如上述,只采用四要件,没有过错要件。

第二种学说就不同,在上述基础上还要加上一违约人的主观过错要件。

三、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有人认为,抗辩权也可成为免责事由。其实,行使抗辩权并不构成违约,因而无责可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合同违约后的后果是怎样的“这一问题的解答。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相信大家应该对此相关的问题都有所了解了吧。综上所述,发生违约情形后,除非该违约行为属于免责事由的范畴,否则都应该为自己的违约行为承担后果,比如赔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等。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想要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大家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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